火险隐患是指在施工中、生产中、生活中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不安全因素.整改火险隐患,要本着既要保证安全又要便利生产的原则。总之,目的为了保证防火安全。重庆消防公司提醒您:火险隐患一般都是客观存在的既成事实,只有及时认真整改,才能保证施工安全。对有些火险隐患的整改,往往受经费、人员、设备、场地的条件限制,因而存在一定的困难。但是为了确保施工安全.必须提请有关领导批准,坚决进行整改。
(1)提请领导重视,火险隐患能不能及时进行整改,关键在于领导。有些重大火险安全隐患,之所以成了“老检查、老问题、老不改”的“老大难”问题,是与有的领导不够重视防火安全分不开的.大量的事实证明:光检查不整改,就势必养患成灾.届时想改也来不及了。一旦发生了火灾事故.同整改隐患比较起来,在人力、物力、财力等各个方面所付出的代价不知要高出多少倍。因此,迟改不如早改,这方面的教训很多,必须引以为戒。
(2)边查边改,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,要求施工单位能立即整改的,就立即整改,不要拖延。
(3)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,检查人员应逐件登记、定项、定人、定措施,限期整改。并要建立档案、销案制度,改一件销一件。
(4)对一些重大的火险隐患,经过施工单位自身的努力仍得不到解决的,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应该督促他们及时向上级主管机关请示报告,求得解决,同时采取可靠的临时性措施.对能够整改而又不认真整改的部门、单位,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要发出重大火险隐患通知书。如单位在接到重大火险通知书后,仍置之不理,拖延不改的,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根据有关法规,严肃处理。
(5)对遗留下来的建筑布局、消防通道、水源等方面的问题,一时确实无法解决的,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应提请有关部门纳入建设规划,逐步加以解决.在没有解决前,要采取一些必要的、临时性的补救措施,以保证安全。